催化燃燒設備需要遵循勢必的注意事項
有機物在為生活帶來了便當的同時,所發生的污染物也會造成環境污染,而且較難處置,為了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就需要使用催化燃燒裝備對其舉辦處置,在使用歷程中間需要遵循勢必的注意事項。
1、裝備機身和專用配件配套使用,配件禁止私行拆裝。
2、嚴禁催化燃燒裝備長時間空轉。
3、活性炭脫附溫度務必擔保在80~120℃,溫度過低,影響脫附結果,溫度抵達130℃則會引起活性炭自燃。
4、若發現主機有異聲或異味等環境,應理科休止使用,并及時維修。
5、催化燃燒裝備四周不能堆放雜物,留出勢必的空間便于機器散熱。
6、始終停用需割斷電源。
7、固然催化燃燒裝備能處置各種百般的有機廢氣,但是為了裝備安全,禁止吸具有化學侵蝕性的污染物、裝備垃圾等,禁止吸水或濕潤的物件。
8、不能處置濕潤及高溫廢氣,由于活性炭只能舉辦常溫吸附,而且不防水。
9、不能處置含磷、鉻、鉛、硫砷、銻、汞、錫及鹵素、氨平分子的有機廢氣,以及高濃度的粉塵,不能處置含有高粘性油脂類的氣體,例如醫藥廠、橡膠廠等行業。
10、催化劑需按期更換。
催化燃燒裝備在使用時要注意放置職員監控,出現問題件及時割斷電源處置,并按期舉辦整理與保護工作,這樣才能使處置過的廢氣抵達排放標準,起到保護環境的作用。